加拿大天津同乡会会章

一.名称: 本会名称为加拿大天津同乡会,英文为 TIANJIN OVERSEAS ASSOCIATION OF CANADA。

二.性质: 本会为非政治,非宗教,非盈利的社团组织。

三.宗旨与任 务:
1)服务同乡,联络同乡,促进天津同乡与同乡企业之间的交流,互助与合作,维护同乡权益。建立天津同乡名录。组织同乡会活动。帮助新移民安居就业。
2)促进天津的科技与经济发展。促进天津与海外各地的科技,文化,经贸及人才等各方面的交流。号召所有天津籍人士为天津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
四. 组织与管理:本会由加拿大总会及若干地方分会组成。总会由理事会负责管理与运营。由理事长一人、会长一人、监事长一人、副理事长和副会长以及理事各若干人组成。理事长、会长、监事长由理事大会选举产生。理事长、会长、监事长每届任期2年,最多连续任2届。理事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。本会根据需要可设永久荣誉会长、荣誉会长,由理事会推荐,请有声望或对本会有特别贡献的人士担任。本会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财务总监及各部门总监由当选会长任命并报请理事会核准通过。

为了避免在本理事会中产生不利于发展和民主气氛的裙带关系,加拿大天津同乡会杜绝近亲属同时任该理事会理事职务。如出现该情况,任何人都有义务向理事会主动申报并采取回避机制。理事会的构成以任何奇数为准。

同乡会下设专业部以促进同行业人士之间的交流,互助与合作。

五. 会员: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。凡天津籍人士和在天津工作,生活,学习,居住过,或天津人的亲友,热爱天津者,承认本会章程,年满16以上者提出申请者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。公司和组织提出申请者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
会员的义务: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章程,贯彻执行本会全体会议和理事会议的决议, 维护本会正当权益、推进本会工作.
会员的权利:会员有权利参加本会的选举和被选举及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,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, 并有退会的自由。

六. 经费:
1)通过向加拿大三级政府申请相关的经费(funding)
b2)会员活动费:以不盈利为前提,每次会员活动由理事会专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参加者收取参加费;
3)企事业单位和会员的赞助和捐赠
4)团体会员赞助费
5)广告赞助费
6)其他收入

七.会址:总部设在多伦多市。

八.附则
1)本章程经理事大会通过后实施。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大会以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。
2)本会的终止,须经理事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。
3)财务部工作规范详见加拿大天津同乡会财务细则。